Thursday, April 23, 2009

廣而告之︰我們的書出版了﹗《也是香港人─七字頭的新移民誌》


《也是香港人─七字頭的新移民誌》
作者(出場序)︰梁以文、郭儉、趙寧志、黃思存、金曄路、陳美紅、張為群
編輯︰鄭依依
設計︰ahko
出版社︰進一步

把書握在手裏的時候,一時還反應不過來,心平靜得出奇,卻又很是實在。那麼些屬於我屬於你屬於我們的夢吧感傷吧悵惘吧失落的笑容吧,幾乎都以為虛幻了,又終於化作物質,被定形封存,可以牢牢抓在手裏。感覺很是詭異。一切創造,蓋皆如此。然而,把書從頭再讀一遍之後,我卻再難發一言語,向人述說,這是一本怎樣的書。

那麼,就把別人(還有曾經的自己)讀過了我們的故事後的再創作,轉貼在這裏,既作自照,也折射向更寬廣的輻度 ─ the readers to be。

扉頁上的介紹是這麼說的︰

「七位作者,七百萬人

回首1970及1980年代,香港『最繁榮安定時』,當時仍是少年的七位作者,隨家人從內地移居香港,由『大陸同胞』,漸漸取得永久居留的身分,變成『香港人』,經過『6‧4』、經過97,她/他們保留了對內地文化的感情,獲得了與故鄉有別的視覺與視野,如今,繼續在香港,在內地,在外國,帶著一段曾為『新移民』的生命歷程,於七百萬香港人口中,思索個人與社會。」

在序言裏,我讀到了谷淑美老師學術文章以外的筆觸︰

「在七篇文章裡,每一位作者都以最銳利的筆觸敲打著多年來在內心深處所積壓的默然與噪動。默然,那是因為他們未敢發聲、亦未能發聲;噪動,則是因為邊緣的位置賦予了他們透悟社會權力最敏銳的觸覺。在他們第一身的敘述裡,移民不再是一堆數字、一個符號,或新聞標題下的特寫人物;他們是說故事的主體,在文字間能讓我們聽到無聲背後最響亮的呼喊。」

差不多一年前,我把七篇故事讀完後寫的前言,裏面有這麼一段︰

「從這般時代差異中回過頭去看我們這一代人,又彷彿不得不承認時際的幸運。我們來港時,香港尚未進入所謂的知識型經濟,而大企業的壟斷亦未如現下這般嚴重,父母輩要不是趕上了香港製造業勞力需求的末班車,就是憑自己的能力開創生存空間。因而家計即使艱苦,也不至於像千禧年前後才來港的移民家庭那樣,時常活在失業的陰影與巨大經濟壓力之下,並且於黑暗中似難盼見個盡頭。在我們的經歷中,憑努力逐步改善生活並非全然只是意識形態---儘管那「改善」的定義與幅度仍頗堪斟酌。就譬如,從另一方面去理解,那「相對穩定」的家庭收入與「逐步改善」的經濟生活往往是以父母日以繼夜、沒有星期天的不懈工作為基礎的。因此,當我們的父母輩終於從生產線上退下來時,他她們抬頭所見的香港,幾乎仍是一座陌生的城市,彷彿才剛抵埗未久。

故此這本書,在我們很個人的故事裏,其實也是在一盡筆下綿力,寫我們的父母,寫他她們那一輩移民的無聲艱辛;寫城寫人,寫城與人的相互交織開展套牢,於是,也就是在重新建立彼此關係。」

而最後,阿高設計的封面,是一記迎面而來的回應。想是圖像比文字更來得直接。「I Love HK」是一句最粗淺空洞的表白話語,卻也最常見,晃於遊客的胸前,也出自移民公司電視廣告的小女孩之口。一如14K T-shirt,「I Love HK」說起來一臉認真,卻是誰也不會當真。可是,將之處理成如同電腦關機前的漸變褪色---心不再紅、字不再正、背景皺巴巴髒兮兮的,卻一下把那原有的浮誇嘻哈僵在那裏,愛與不愛,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但又並非意義分明的反諷,否則,就又成了絕對,變為另一端意義上的自我消弭。就是在那意義尚未著陸的「I Love HK」裏,跌踫擺蕩,替本書以圖像下了一個註腳。

我還要再說什麼呢?

我和六位朋友一起寫下了我們的移民故事,書出版了,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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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之一、向來謙厚的思存,也介紹了本書,還放了上豆瓣。必須承認,我是很懶的,豆瓣少去,plurk/twitter不玩。

Friday, April 17, 2009

寫作

去年我說自己O嘴,今年只好翻翻自己的舊文譬如「太少囂張,太多和諧」,竟原來已是2005年的事。三年半過去,說過的話幾乎仍可以照搬一遍,只是,一切情況更惡劣。當年寫完文章,也遭非議說是「嚇親個女學生」;現在想想,也覺得自己很失敗,因為到最後,也沒能改變丁點的什麼 ─ 除了衍生出一堆奇怪的、不抵達任何彼岸的文字(氣泡)往還。算算時間,如果順利的話,當年的女學生,今天也就是傳媒一員。

荒謬感還是強烈的,即使頭腦如何清醒。因為三年半前,「我們」還不至於要為「我們的常識」而奮辯,「我們」只是以「我們的常識」去「嚇細路」─ 當然,僅把對方嚇得退縮回去而已。

「坦克碌豬」其實是一記宣布勝利的炮響,只是我們失魂,一時片刻還沒回過神來。

如果文字還是有效的話______________。

Sunday, April 12, 2009

藍色復活日︰跟自己遊戲

心裏懷著愛的時候,走在街上,什麼人也看不見,任憑他們從四面八方湧上來,成什麼形狀也好,水一般就又過去了,而不沾衣。反之,則人影幢幢。

滿街的人滿街的人,每一個都由男子女子交合而生,那原初的慾望不一定是什麼,卻成其結果,滿街是人。那層層疊疊累積而起的慾望,令人驚嘆。真是莫名其妙,我們怎麼會開始相信愛情?─我的意思是,相信以愛情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的基礎,並且,一男一女,簽紙作實。

我當然可以因為你的眉心太憂鬱腕骨太性感而被攝魂,但一刻的永恆早已被廣告文案重金買斷─而且,每個人皆有眉心與腕骨。當許多年前我拎著自己的X光片走在大馬路上,那一根根骨頭嚴肅地排列著就打從心裏讓我發笑。或浪侃重內涵甚於形相,還不一樣五十步笑一百步地引人發噱,彷彿,還真有那麼一個你,一直地待在闌珊處呆等燈火。

我跟花兒能夠素面相見嗎?我聞著它的香叨了它的艷,它看我卻不過是一團概念,烏雲團一般圍上去。於是「驚鴻一瞥」四字好極了,是老孫把如意金箍棒往地下一鎮,鎮得那團概念烏雲在巨響裏散將開去。如是見我。

吾等沒能耐取那東海海底神針的,只好求於語言異化。異化與重新縫合之間那萬分之一秒的罅隙,得窺神光,抓得住抓不住,就看自身造化。以前不太懂得,如今稍稍懂了一點。

渾身概念,他人端成己身地獄,反之亦然。前幾天報上說,一個校長非逼著女教師上課要穿裙子,教師反抗,起而告之,弄來弄去雙方幾年不得安寧。難道人用雙腿教書的不成?以人類為自己締造的各類痛苦而言,此一例子已算得最無大礙,但也足夠傷神勞心,害人害己了。不都太傻B了嗎,到頭來為的什麼。

蔡瀾上志雲飯局一貫慢悠悠地妙論現代婚姻制度,說十七世紀時歐洲因貴族男人娶三四個老婆,弄得勞動階層的男人討不到老婆,所以發明出一夫一妻制,實行人人有份。

如果認為一夫一妻制實太傻B的男人也同樣認同女性的流動情慾,那對制度的異議才算有點積極意思。常言道女人要愛情,那不過是個幌子,前提從來是經濟獨立。但也確是,經濟獨立的女性多了,所以,家庭生活與情慾生活愈來愈不好縫合一氣─事實是,他們從來就沒能完好地縫合過。

一夫一妻制這種發明,大概唯自瀆也要懺悔的可憐人才最沾沾自喜。只是,可憐的人總要別人陪著一起下地獄。

Tuesday, April 7, 2009

捉蟲 (6) --- 噢乖,No Drug No Fuck

這幾個月來,初中生學校嗑藥送院、偶像歌手彼邦涉吸食大麻被拘押等事件接二連三,一下把禁毒議題推上城中熱話榜首。

有些時候,圍繞禁毒這個風眼而旋起的議論,煞有介事得令人啼笑皆非。譬如某次城市論壇,有立會議員對學校驗尿此一饒富創意的建議提出質疑,然而理據卻是基於「公平」原則︰只係學校驗,出面既人唔使驗,咁啲學生可能會話唔公平喎……

那麼合該如何呢?是否日後警員巡邏,除了有權搜身還應有權驗尿,如此才算得「公平社會」?可是,無論驗尿也好,找偶像紅人搞禁毒騷呼籲遠離毒品也好,都不過是在「毒」的末梢表徵上硬軟著力罷了,離問題的本源尚有二萬八千里。

但這個二萬八千里,連啟程都難。我們只能大談禁毒,卻不能談論「毒品」與吸毒經驗─除了被包進回途羔羊痛斥前非的懺悔話語。因為早有一把道德戒尺在伺候,隨時準備把「越軌言論」一尺打死。就好比許鞍華論及大麻時說:「我年輕時也試過一次,(記者︰現在不敢吃嗎?)不是,是沒興趣。」言論一出,即被視為語出驚人而「引起反感」,隨後更要草草「道歉」。

可是,如果把棍子收起來,接著問下去︰為什麼沒興趣?是出於什麼的興趣?是後來發現其他的事更有趣?……這樣,我們應該可以理解多一些。

既欲與「毒品」來一場決戰,不是更該知己知彼嗎?首先,致力禁毒的社會人士,可曾深入去了解濫藥者與各種所謂「毒品」之間的關係?一般的理解是,吸毒的誘因在於嗑了會「很High」。但為什麼追求High?High又是一種怎樣的意識狀況?High本身是一種罪惡嗎?現實生活之Low(包括情緒與社會位置)又如何促成對High的追尋?

這些問題我無法回答,可但凡能令人上癮的事物,想必定然包含了令人樂而忘返、慾罷不能的元素。那麼,吸毒,也可說是追求快樂的一種途徑吧。追尋快樂本身很難說是一種罪惡─至於是否徒勞則是另一個問題,但幾乎可以說任何外借的快樂追尋都是徒勞的─那麼,如果吸毒有其惡,應該不在其因而在其果︰這個方法對自身的傷害很大,而且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顯現。根據這條思路,吸毒極其量是一個(身心)健康問題,卻怎麼我們甚少僅僅把吸毒視為健康問題,而是將之視為一種罪惡,甚至連談論一下經驗都成為一種惡呢?

同時反過來看,我們也可以列舉不少其他人類行為,同樣以追求快樂為目的、而在過程中不免傷及自身的,例如貪戀錢財、沉溺愛情,不也是一種癮嗎,失去的時候,不也身心重創、要生要死嗎?但為何我們往往只會表示同情,而不會把斂財、愛痴也視作坑人之妖魔─尤其在過程中往往還涉及對別人的傷害?關楚耀與衛詩涉嫌吸毒,若有其惡,首當其衝不也該是他她們自己的身體嗎?怎麼卻成了社會之惡而必須於現行法規以外再予以道德譴責?又為什麼需要對公眾認錯,他吸什麼進到他的身子裏,怎麼就冒犯我了?

其次,就現下流行的「毒品」而言,大麻是植物,精神科藥物是化學劑,還有咳藥水之類更屬日常物品,本身均無所謂道德上的好與壞。所謂好壞都是從人的角度而言,其一是功能上的,即對肉身之物質介入到了影響功能正常運作的程度;其二即從物質一躍而至道德層面的好、壞,而騰躍間那條脆弱的邊界往往由專業知識來劃分─經醫生署方即屬合法。那麼,我們該如何去理解同一樣物品在跨越文化(不必遠至什麼原始部落,吸食大麻在荷蘭即屬合法)、超越專業權威的邊界後,從中性的物質一躍而如妖似魔?

把上面對濫藥者、吸毒者與「毒品」本身的討論結合起來,均可見把身心建康問題妖魔化的過程。那麼,這種在意義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邏輯跳躍,到底告訴了我們關於自身社會的一些什麼?

或許可以從這個問題開始︰為什麼一個個體吃進什麼到自己的身體裏去,會成為一件公眾的事?

現代社會其中一個有趣的演進,是當我們變得愈來愈個體化時(即自各種社會網絡關係中疏離開去),我們也在同時失去自己,具體地失落到一個由統計數字合成的「人口數據」裏面去。我們的身體,甚至我們的生命,都不再為我們所有─這裏談的是超越「身體髮膚受諸父母」這種以家庭單位、親情關切為基礎的限制。因為,我們不容爭辯地成為「人力資源」的構成部份,與現代經濟體系的生產力直接掛鉤。而喪失健康的個體,尤其於年輕人這個群組,反映在一堆醫療數字上頭時,除了意味著削弱經濟體系的生產力、競爭力,同時更增添了整體醫療負擔。不是嗎,政府早前的一些什麼發言,不就明正言順把孩子稱作「資產」嗎?

當教育、醫療等作為社會政策發展起來的時候,從來都有提升「人力資源」的質素這層考慮在裏頭。因而人格的培養從來不是現代教育的核心,請別誤會,最表淺的什麼「不准說粗口」只不過是在為「易於監管」服務罷了,至於能否「達標」則當然又是永恆的另一個故事了。對,在對「人力資源」進行「品質監控」時,「嚴禁XYZ」是最便捷,或曰最合符經濟效益的處理方法。因為追源尋根去問「為什麼你不快樂?」是關乎生命的問題,不但與「資產問題」無關,其答案(若問得到的話)甚至極可能與無節制的「經濟生產」相違。所以,在表徵上處理一下,以恐嚇的方式嚴禁「人力」把手腳伸到模子的邊界之外,就以為可以大概確保產品出廠了。

於是,這裏就抵達了現代社會的又一層悖理。因為它實際上根本對自己衍生出來的問題,無能為力。而於此一破綻的縫合位,我們看到了大灑金錢請紅星名人搞的什麼禁毒騷,嗑藥變怪獸的畫面,當然還有驗尿、禁售任何可供上癮的XYZ的創想(是否將來買天拿水,都要先去拿個政府批文?)︰想像出一個幼稚的敵人,繼而用幼稚的方法打敗它─儘管誰都知道於現實中,濫藥的青少年人數不降反升。

不過,經濟動力無法赤裸裸地獨立運作,而必須以意義之名行之,兩者既互相否認卻又實質互為表裏(關於兩者相互依存又彼此否認的精闢分析,參見Bourdieu的The Economy of Symbolic Goods)。因此,層出不窮、全面滲透於個體的現代監控,通常以「進步」之名行之︰連面目模糊的個體的健康都一一關照到,還不是人性,太人性的(─大進步)﹗

於是意義層面又推進到另一個極端(繼不准不入學讀書、不准XYZ之後),即我們的生命,都不為自己所有。報章報導,《我要安樂死》的作者斌仔正準備出版他的新書《失敗之書》,而同時,他求死之心仍是不變。我真的非常希望,那些既對斌仔賦予了極大同情但又同時極力反對安樂死的道德人士,可以用一個月,不,一個星期,噢不,花二十四個小時,同樣地躺在那裏,以身體的每一個細節去體驗斌仔的存在境況。之後,即使他們仍堅持自己的立場,但我想,話也該不會說得那麼響亮了吧。

出於同一股現代社會運作的力量,經濟作用的一頭不容許我們成為「失去生產力的人」,意義作用的一頭不容許我們對「人道主義」投反對票,可是,兩者都似乎不屑去問一下︰我們快樂嗎?

(此篇原文刊《中大學生報》4月號,題目為《急急如律令,齊驗尿叫妖魔來現形》,此為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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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從什麼時候起,以唱歌演戲為職業的藝人,要同時背負起眾人的道德責任?彷彿─當然是彷彿─他她們定然是聖潔的、一塵不染。有誰真的如此相信?我想沒有人真的相信─直至出事了,有任何「污點」了,我們才會啟動機制,忽然天真地「相信」了,然後嚴辭譴責那個他或她竟然XYZ了。

現在隨時都可以亮出來的一個理由是︰教壞細路。立會的粗口事件鬧出屁大的事,也不過以此為其一爭辯重點。

且先勿論細路係咪咁易教壞又或唔講粗口係咪代表唔壞,而首先,首先我們是否必須正視一個現實,那就是,粗口是我們生活中隨時隨地可聽見的話語─那種說什麼自己從未聽見過狗翕的人是媚俗到了骨髓的,即塗滿了屎來否定屎─於交通工具、茶餐廳、馬路邊。又,你猜,以全港學生的家長來算,又有多少是從不講粗口的?

那麼,難道我們該得出這樣的結論︰那些學生家長,乃至街上避無可避的路人甲乙丙,都是壞人嗎?都是壞掉了的人嗎?都是教育失敗底下生產出來的處理品嗎?(噢,低能,太低能﹗)

到底,什麼叫做學壞?又,什麼叫做學好?

當然,一般而言,有講粗口習慣的人,是有分寸的。但問題基本不在粗口,而在場合,就好像G20會議上,意大利總統只不過大呼奧巴馬,即被英女皇視為無禮之舉,認為有失體統。所以立會粗口事件,可以斟酌的,即在場合之分寸。但社民連明擺著就是要衝擊場合之莊嚴,所以他們駁斥什麼「不是粗口」也不過同為玩花樣─若不認同於「仆街」二字於香港文化中的約定俗成,那麼拿來冠於高官就失其意義,難道真為研究粗口不成。

若曾鈺成是具勇氣又有想像力的,大可以平靜地回應︰梁國雄議員,「仆街」是你的語言風格,你可以繼續使用「仆街」發言。如此,大概要輪到長毛「打個突」不懂得回應了,那股為民請命、從腳底冒升而起的怒氣,可能一下子就要洩了。當然,也可能對家根本就不想息事寧人,最好有機會玩鋪勁,發動全港老師家長把社民連逼埋牆角。

香港特區立法會上演的粗口鬧劇是無聊透頂了的。但這個立法會本質上就是無聊的,所以多一兩件無聊的事,也是例行公事而已。伴隨著整體香港社會的退化,其立法機構已淪為「春田瓜瓜立法會」(註︰春田花花是可愛的,春田瓜瓜是無聊透頂的,此乃二者之別)。

但很可惜,看春田花花並沒有什麼consequence,但春田瓜瓜卻是有的,並且可以非常惡劣。前幾天報紙就報道了,西灣河某小學要求全體學生聯署抗議立會講粗口,若不簽署,即視作贊成講粗口,需要作文解釋(講粗口之壞處)。

我不知道,本來有多少小學生會留意悶蛋立會的發言,但經此一役,則相信大家都知道「仆街」了。任何一個曾讀過小學的,都可以想像,屆時班裏面就會是這樣的︰噢,呀黎炳輝講粗口,告俾咪士知﹗答曰︰冇呀,我邊有講,我話poor guy之嘛﹗然後,大概是大家一起被罰作文。嗯,電腦年代,大概唔再興罰抄一百句「我以後都唔講粗口」掛。

大人之間的爭拗,又何必搞到啲細既。其實,講粗口與否於兩邊都不過是借題發揮;兩邊都不過是互相憎恨,恨之入骨,最好的解決方法,不外乎於「進步」的路線上退後一兩步︰訴諸武力,打擂台解決。政府和社民連各派員上陣,長毛隻揪曾蔭權可以,曾俊華單挑黃毓民亦可。得咗。

Sunday, March 22, 2009

請蒙住我雙眼也蒙住天

今天早上看了一篇報道,非常震驚。

報道的題目是︰城大評議會阻撓《六四特刊》於維園派發 稱等於支持「平反六四」

評議會所指是學生評議會,而阻撓派發《六四特刊》的論點,根據報道,羅列如下︰

1. 六四事件和城大學生無關係,尤其質疑編委在六四燭光晚會上公開派發特刊,是拿城大學生會會費,津貼學生以外的活動;
2. 編委出版的刊物無權到校外派發。評議員稱參與六四燭光集會是由城大學生會幹事會負責,編委會不可以參與當中活動;
3. 把《六四特刊》在燭光晚會上派發有可能煽動在場參與人士,引起混亂;
4. 建議在旺角街頭派發特刊,這樣比在六四燭光集會派更有意義;
5. 出版《六四特刊》會影響城大聲譽;
6. 六四燭光晚會是一個有政治立場的聚會,在六四燭光集會派發特刊等於支持平反六四。

數小時後,平靜下來。如果我們可以拉開一點距離,就會發現我們存活在一個極度濃縮的大時代。我們親眼見證了一起歷史上的暴力鎮壓事件之發生,並且共同起而抗之,又隨後迅速見證了它如何一步一步被銷聲於歷史。而吊詭是,兩股力量之中,均可見同一批人的聲勢。二十年回顧,看過去像骨牌效應一樣,一批接著一批,政客、高官、政黨、議員、媒體,都相繼攤軟下去,要麼低頭當什麼事都不曾發生過,要麼語重心長謂要向前看。如今終於輪到本常站在社會良知最前鋒的大學生。大概也就是最後一道防線了。

先來理解一下這些大學生的想法。

僅就報道中歸納的六點而論,第一和第二點,是懂得借技術修辭以藏意,頗有當官的潛質;第三點是想製造恐慌,惜邏輯欠奉;第四點同樣邏輯混亂;至於五、六,就是明擺著的緊貼阿爺路線,毫不掩飾以「六‧四」為惡。

但不管給出的理由為何,這六個論點都一致指向同一個結論︰不要去碰「六‧四」這個議題。

於是我們要接著去問,在如此敏銳的政治敏感度背後,是反智式的不聞不問,還是計算式的取利捨義?甚或兩者兼之的混合體?

而無論答案屬於何者,我想我們都不可能把浮現在幾個大學生身上的表徵自更大的社會分割開來。至少,若過去十來年那前面的骨牌並沒一批批倒下去的話,我想還不至於。

當西瓜靠大邊的「生存之道」成為雄霸社會的單一頻道,我們該往哪裏去為年輕人乞求良知?

至此,有一種聲音應該應聲登場︰呢啲係政治現實﹗同阿爺搞對抗,未死過?﹗而家食粥食飯,都係睇上面頭﹗

的確,大石壓死蟹,香港人的處境就是悲,鄧小樺早前才借《葉問》裏的小人物李釗哀香港仔之可悲。不過,我要為她的這句「李釗就是那些平日貪小便宜、總想居中取利,以為靈巧就可以勝過時勢,但為了要守護之物而愈陷自己於險地, 不知不覺站到最前緣,最後賠上一切的香港人,機關算盡,只算漏了自己還有血性」,畫上一個模糊的期限。

回過頭去看香港文化風景上誕生的小人物,從梁醒波到新馬仔,到早期的許氏兄弟,或多或少都有點李釗的影子,而周星馳(本土階段)大概算得是壓軸─那麼李釗就是回魂。接下來是「明明我已奮力無間天天上路我不死也為活得好」;而我以為,若無間道的確曾經是一種人物性格的話,那麼如今是歷了海公公的腐屍水,早已虛化為只供沉溺的無限悲情。

上世紀的神話總告訴我們,五、六十年代的難民、移民如何「捱得」,我想,「神話」底下墊著的,不僅是體力或沒有驕氣,更重要的,是活潑的生命力。如今是蒼白得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庶民潑辣、刁鑽都隨著舊城之瓦解而一一喪失─除了咬住狹隘的消費者權益不放。在癱軟無(想像)力的今時今日,有什麼比得上懇請「你用一塊紅布,蒙住我雙眼也蒙住了天」、在PG家長指引下走一條安全平坦的道路更具誘惑力?今天在「牛下開飯」,陳雲博士慨嘆今人想像、表達力之退化貧乏,謂「好人只有一種,壞人也只有一種」。

站在歷史時間的維度,的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是放不下的,任何人任何事都會過去的,連歷史本身都終究要過去的─尤其當我們變本加厲地在把地球資源耗盡。可是,活著的我們,所擁唯只當下。然而,以宇宙生命之無窮去比照我們之如塵埃,那是要我們更懂得當下之可貴而活出包容,決非活得苟且,更遑論捂心顛倒。

Wednesday, March 18, 2009

獸性既發,擊斃即可 (潔淨城市升級版)

這一向,盡量都在保持自己身心平穩,因非如此,很難在城市平安過活;而又以為,把身心豪俾佢,不外為堆填墊屍。於是,盡可能減低訊息吸入,盡可能減少上網,把眼睛耳朵的伸張調較到身心可以承受的程度。

但昨天發生的所謂警員槍殺「野漢」事件,讀報之後,一直未能釋懷。

覺得非常難過。非在於開槍的所謂合理性與否。整個槍殺事件中,若潛入細節去質疑為何單拖警員不先行離開現場、率先報警的女子到底如何被距離三百尺之外的南亞裔男子偷窺沐浴、開槍點解要射頭等等等等,除了引發立場對立的辯論之外,實在看不到有什麼意義。(我也實在沒了那種欲與人辯的意思)

其實是,我想起了張婉雯一直在關注的射殺野豬事件。這次,終於輪到了人;而我們替他加上一個字「野」字,就似乎縮短了兩者的距離,於是也就增加了射殺的合理性。

問題的核心應該說並不在開槍的警員、也不在稍有事即訴諸警力的報案人,他她們充其量只是大浪潮的agent。在歷史的過程中,大浪潮─或曰日後之常規─之啟端總先有零星的,所謂,個別事件。

此大浪潮為何?乃由超濃縮清潔劑、殺蟲水調配而成,掃除一切城市「污垢」。又什麼是「污垢」?涵蓋一切不容於基督保皇黨與中產美麗神話大結盟之下的所有言行,細節列舉有︰任何異性戀婚姻以外的性慾表達、吸煙(除咗吸塵之外吸乜都唔得)、講粗口不講衛生、自甘墮落(拒絕終生學習自我增值)─亦因此行乞與露宿是會被驅趕的、精神狀態有異(於標準定立者)等等等等。不容的意思,就是literally的不容,要處理掉,必要時,動用警力法規。

而Keep Hong Kong Clean的方法,較人道的︰把subject投進到收容所或瘋人院,由社工/醫生進行再教育。當然更便捷 (也合乎成本效益)的方法,就是把「它」徹底處理掉,正如我們這種城市人,只有把擅闖民居的曱甴徹底幹掉,才得安枕無憂。否則,誰知道「牠」會做出什麼事來?﹗萬一出了什麼意外,責任(法律上與賠償上的)你來負嗎?﹗一句扔過來,如天廷聖旨,還誰有個屁放。

又想起上星期,到西鐵沿線的荃灣西,車站大堂晦暗得來又一塵不染,活似一個頗堪回味的僵夢。出得站來,行人道只見於連接一個又一個住宅商場的天橋;灰不透風的煙霞罩下來,好一個衛星城市,高智能的蠻荒。進入一個商場,時候尚早,店舖陸陸續續在準備開門,清潔工人最忙,管理公司的護衛也忙。一個管理階層的頭頭環了商場巡視,剛好我跟在後頭。發現一家店門口放了一袋垃圾─也就是平常家居大小的那麼一包─管理人員馬上拍著在旁清潔的阿嬸問道︰係咪陣間就攞去掉?咁而家都擺番入啲先……隨即俯身把那袋垃圾向店門轉了一個九十度的彎。

我不知道那麼一小包垃圾其實會礙了誰的道,但可以猜想若不即時處理掉,那在直線條上忽來突出的一團不明物體,是有可能礙了某個尊貴顧客/樓上住客的眼角,然後延伸到護衛員的飯碗,諸如此類,一路擴展開去,唯連消帶打共譜我城潔淨之歌。

我頓時心裏也想唱,為the streets have no name唱一首輓歌,卻不倫不類從心裏冒起的是︰啊朋友再見,啊朋友再見,啊朋友再見吧再見吧再見吧,如果我在戰鬥中犧牲,把我埋葬在山崗……

不過,麵包果然有了,牛奶果然有了,山崗卻永遠失掉了。露宿於山,是自絕於城市、自絕於人,冠一個「野」字,人也果真成了獸。獸性既發,擊斃即可。

啊。拜託。我們是在談論奪去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性命。生而人,死同獸。

我能夠,願那頭顱被槍彈轟破的亡魂安息嗎?我甚至說不出這句。那一個不知道姓名的南亞裔男子。

相關文章︰
張婉雯︰當理性失效,我們都是啞巴

舊文︰
我們的城市很潔淨(圖像版)

Sunday, March 8, 2009

掘井

(圖片源自港台製作《山水傳奇》)

今天家裏停水。於是想到了井。

我住的地方,樓下有公園,公園裏有一口井。井是假的。井口煞有介事封了蓋子上了鎖,營造一種彷彿的危險─於那從別處挪移來把海填平的沙石之上。

我把水龍頭擰開來,只有管道隆隆在乾吼。不需要微型攝錄機的追蹤,誰都知道繁複管道曲折的終點,也和井沒有一點關係。十五樓怎麼會有牛牛。

但其實城市裏還是有井的。在那些尚未遭清拆的自搭房屋群交錯的窄道上,又或是城中某個施了掩眼法的所在。但這些苟存的井也大多上了鎖,然後慢慢在邊上長出青苔,人們又陸續在上面堆放各種不可名狀的雜物,假以時日,你再也認它不出,活像一座沉睡了的哈爾移動城堡。

可是若信萬物有靈,則地下一脈活水可比人體之氣行經絡。人闢井取水,就像刺激穴位以引導氣血運行,若開闢過度,則泉源分散,沒好水也沒有好氣。又或反其道而行,硬把活水之泉眼堆填封埋了,那就更是把自己往絕路上推。待得生命枯竭有時,又推諉天地不仁,卻從不言及人禍自招。

以競爭為關鍵詞的當代新自由主義經濟體,是一道外用「生死符」,巨網撒下,眾生無有倖免。生命靈氣自根上枯萎起,表現於枝葉末梢則是有人失心風跳樓,有人鬧市冷刀砍人;又或,小偷盜包坐花廳,大鱷竊全球富貴享太平。

回顧我城彈丸之地,一場「活化」舊建築的經濟競投遊戲,官府主事者把古建築拱手於不必公帑扶持之來路(販賣藝術)財團,也實在合乎新自由主義經濟體的運作邏輯,甚至斥之為掛羊頭賣狗肉都未免有點捉錯用神;自絕本土文化微弱根苗,在官府看來自當是練就葵花寶典的入門必須。

港台有一個節目叫《山水傳奇》,每周介紹香港一處好山好水、美麗生態,只可惜城中愛惜山水之好男好女總是少,以至短短二十多分鐘的節目,末了總隱憂處處,說道哪處地產項目又正威脅了鏡頭前的美麗生命體。何以棄滋養萬物的生態環境於不顧,而寧選擇苦泅於金融海嘯?噢,「生死符」詛咒下,大家都萬不得已、不能自己。

不過,天下除了合久必分,尚有物極必反之大常規。大破滅之惡花一朝開到荼蘼,又暗藏下一波生發之機。大浪欲起之先端總有細碎零星的泡沫,落到文化上,則體現於敏感的心靈。波浪未成之時,伏掌於流沙,也總有暗潮來相濡;探流溯源,好好守護此初生之力量泉源繼而滋養,更為當務之思。

村上春樹上世紀的舊作,三部《發條鳥年代記》就以井與水為軸,頗具野心地開出一個自我救贖(於歷史)的故事;故事主角爬到枯竭的井底,在黑暗中直面自身恐懼,才得以重新與超越個體的巨大生命力量接軌,然後活水重來灌井,生命中的破敗得以修復。村上的作品是否算得文學鉅著並不重要,他好些小說的母題,其實都在以不同的隱喻向世界重複拋擲「活化」生命之水的信息。

誰又敢斷定世界確然如我們肉眼所見的那般蒼白乏力,且並非為我們心靈枯竭之投射結果?若得以穿透「生死符」的魔咒,誰又能排除日常競爭營役毋寧屬一場假正經之可能。說不準牛頭角順嫂旺角福伯還有阿邊個邊個正是夜裏摸黑爬起來匿到某處隱蔽的深井裏,躲進去發呆也好,掘井引水也好,念力並發支撐起了另一個意義世界。

就好比另一個海島上的張大春於這個世紀之始寫的四部頭《城邦暴力團》,一個個看似平凡不過的市井坊眾,原來皆是大隱隱於市的絕頂高手,日常營役不過是幌子,底下守護著另一個世界的驚天秘密。人一世物一世,來一場走走應該是要好玩的。

無可名狀的哈爾城堡底下,那一泓清泉還可以是活水,裏頭或有大魚潛沉,只待時機到來就又騰躍而起。

(《中大學生報》09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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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播出的「大海之秀作 - 西貢大浪灣」是這一輯《山水傳奇》的最後一集。其實香港是一個很美麗很美麗的地方,我們其實很多時候是活在了寶地而不自知。如果常常莫須有地讓自己活得苦不堪言,是太對不住這個地方了。

在這最後一集裏,環境教育工作者溫翰芝博士的講述最使我感動,也概是因為她先自被大自然感動了,再轉而感動了其他人。雖然以我目前的體能而言,與大部份需要攀山涉水始能到達的地方仍屬無緣,但光是從電視接收,也能偷得一些力量;又或說,知道自己活在一個秀美之地,單那一份知悉,也令人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