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周刊》Book B 2077期
封面故事︰論盡涼薄都市
這個專題值得一讀,副題羅列如下︰
- 阿婆︰邊度有凳坐?
- Hip Hop仔自白︰點解無地方跳舞?
- 累了,除了花槽,我還有什麼選擇?
- Homeless︰瞓街都唔得?
- 政府帶頭趕絕露宿者?
- 街頭賣藝人︰表演都有罪?
- 旺角行人專用區岌岌可危
- 其他城市又如何?
明周這期專題以一個英文mean字入題,想起這個字的歧義倒也有趣︰刻薄、卑鄙、平庸、平均值。說是歧,又好像條條大路通……嗯,當然不是羅馬。
拿著這個字把玩了一會兒,從於參差現實中沒有落腳處的平均值,一路到涼薄文化為現實之一種,當中是怎樣一條路徑?
來日有時間,一定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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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意難平,把文中兩段抄出來。
(文︰張寶文)
「Mean: 源於方便管理
曾為政府部門設計過部份建築物的註冊建築師吳永順,認為天水圍、將軍澳以至西九龍地區的城市規劃思維,源於發展商希望將地盤盡量弄大,務求賺取最大利益為大前提,但「算到盡」的壞處已逐漸顯現,因為市民生活改善的同時,原有的生活方式卻消失了。
例如從前的公園,小孩可以任意攀爬、踢西瓜波,沙灘可以玩飛碟、打琲球,但今天的公園不許踏單車、不許玩滑板、沙灘不准玩球類活動,長必有扶手,目的是不許人睡在椅上。他試過設計公園設施時,官員建議不要建水池,因為怕市民會遇溺;而新市鎮則不會種落葉樹,因為部門怕會淤塞坑渠,而且亦可毋需打掃而能保持街道清潔。
吳永順相信,這種思維源於方便管理,他舉例指赤柱海邊有一列撐著帳篷的鐵柱,上面便貼著近二十個不准攀爬的牌子︰「若果真的有人因攀爬受傷,政府可以說已警告了市民,方便卸責,但這亦形成了一個沒趣味的城市。」情形就像Hip-hop仔阿深想跳舞取樂,也被大趕特趕了。
Mean不只是政府,還有我們的文化。他歸咎香港人近年養成投訴文化,舉例如果有人橫越路邊欄杆而被汽車輾過,他或會投訴政府做的過路設施不足︰「問題是過馬路的人是否也要對車禍負上責任?現在市民太輕易將責任轉嫁在設計者或是政府部門身上,政府被投訴得怕了,索性樣樣都不准,這自由的消失究竟應歸咎誰呢?」
再抄一段︰
「0一年,康文署被指帶頭趕絕露宿者,原來管理文化中心的護衛員,會在每晚凌晨十二時起至清晨六時止,每隔一小時就拿著大聲公,向每一個睡在文化中心的露宿者提出以下警告︰「先生,這裏不准睡覺,請你坐起身。」
原來有市民投訴露宿者,為了清除這批眼中釘,康文署便向負責管理文化中心的護衛公司開刀,每發現一人露宿即罰款二百元,更派員拍攝露宿者照片作為徵收罰款的證據,單以00年計,保安公司便被罰款十萬元。最離譜是0六年康文署重蹈覆轍,結果吳衞東帶領一班露宿者遞信抗議,康文署才收手。」
按︰做人真係好危險,隨時會發生意外仲會死添﹗如果冇得返去火星,就最好唔好出世,唔駛食,咁就最經濟,又唔駛屙,咁就又衛生又經濟,連管理都慳番。
3 comments:
好在還有媒體反盾省一下
好像很好看啊。實在值得好好反思。
係呀,去買黎睇睇喇,又順便發現吓周圍有啲乜嘢別出心裁既唔准唔准唔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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